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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电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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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电控功能是为适应新形势下催缴电费的需要而设置的,以解决收费难的问题。购电控有两种表现方式:预购电和催费控。
预购电
主站软件向终端设置以下参数:购电量定值、告警电量值、跳闸电量值、轮次跳闸电量值。同时,主站可召测这些参数,以便进行校验。终端根据主站下发的参数,自动执行当地闭环控制,如剩余电量报警、跳闸,主站远程可监视用户用电情况,并利用终端中文信息下发催交电费通知。购电控制的实施可加强用户的缴费意识,及时回收电费,减少电力企业的经济损失,提高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。预购电功能在东北地区得到大面积的应用,例如鞍山局1997年利用负荷管理系统收缴的电费达1.5亿元,朝阳局利用负控装置预收电费8000万元,占地区电费总数的44%。目前购电控以电量控制为主。在分时电价的等较为复杂的电价结构下,预购电应该从电量控制模式改进为以电费控制模式。
催费控
这是根据《电力法》对欠费大户采取的强制性停电措施,用于催缴陈欠的电费。催费控必须在《电力法》的框架内执行。这项功能在北方实施得比较完善,例如沈阳仅铁溪供电局99年就利用负荷控制装置催费1.07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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